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对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我省规划设计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预通知》(中规协秘〔2023〕18号)文件要求和《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2023年8月23日发布)相关规定,我学会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推荐全国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城市规划编制:含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等。
(二)城市规划实践: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规划实施方案、城市更新项目等。
(三)城市规划研究:含战略规划、政策标准、指南导则、体检评估、各类研究成果等。
(四)其他类型。
二、申报条件
(一)安徽省域范围内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是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法人单位。
(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
(四)申报项目应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其中实践类规划项目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
(五)申报项目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和《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2023年8月23日发布)规定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
(六)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申报单位还应在申报前先行征求其他合作单位意见,并在申报时附有合作单位出具的认可证明材料。
(七)申报项目的合作单位、编制组织单位人员名单与项目完成人员名单原则上不得修改。申报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
(八)项目应当整体推荐和申报,不得拆分,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往届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中落选的项目不得再推荐。
三、申报阶段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U盘)现场报送至学会秘书处,由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选后公示推荐项目名单;公示期结束后,推荐项目相关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评优系统申报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基础材料
1.项目申报表(原件)。
2.申报项目委托方意见。其中法定性规划设计原则上应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非法定性规划设计及研究成果应经专家评审并通过验收。
3.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前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对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后,形成“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并加盖所有完成单位公章。
4.申报单位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
以上项目基础材料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一式两份。
(二)项目正式成果:包含文本、图册及附件(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等)一套;规划成果装订成A4或A3开本。
(三)项目电子材料(U盘)一份,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
1.项目正式成果和实施照片电子文件。文本及附件(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等)文字材料的文件格式为PDF;图册及实施照片的文件格式为JPG或PNG。
2.项目演示文件。主要介绍项目的思路、主要内容、特点及实施情况等,文件格式为PPT或MP4,大小不超过100M,分辨率1280*720,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配解说不配音乐。
五、有关事项
1.有关推荐报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有关评选推荐细则另行印发。
六、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成敬 13855185368
杨俊杰 1595692456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421-1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优秀城市规划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3-2023年度安徽省推荐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项目评选推荐申请表.docx
附件4-2023年度安徽省推荐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项目汇总表.doc